廉署在你身边
临近傍晚,暮色渐沉,香港北角渣华道303号那栋25层的蓝色玻璃大厦,依旧灯火通明。
中国论文
这里是香港廉*公署(ICAC,下简称廉署)总部的所在地。
许是距正式起诉香港特区前任行*长官曾荫权已过一个多月,当时曾经挤满媒体的廉署正门,行人寥寥。只能不时看到两三个戴着工作牌的工作人员走出,往50米开外便利店、水果摊、西饼店和茶餐厅聚集的街区快步奔去。
今年10月5日,廉署诉曾荫权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开庭聆讯。11月13日下午2:30,案件再度开庭――根据公开资料,这是廉署成立41年来,首次针对香港最高级别官员进行调查。
事实上,自1974年成立伊始,这个独立于香港*府,以肃贪倡廉为目标的特殊机构就以惩腐“抓人”而成为舆论长期关注的焦点。非*府组织“透明国际”称其“被广泛视为坚毅的反贪典范,并显示了在足够的资源下可达致的成就”。
只是,40多年前那个被“咸水楼、收黑钱、贪官污吏、奸商黑道”充斥的香港已然不见,香港民众心中的廉署还是原来那个廉署吗? 身边的廉署
从正门走入,廉署大堂内的工作环境与周边写字楼并无二致:冷色系的装饰色调,充足的冷气,明亮的工作空间。唯一不同之处,也许是门禁系统更为严格,每个工作人员出入,都必须刷一下工作胸牌。
大堂右侧是来访者等候区,中间为工作人员刷卡进入的通道,左侧则是一个圆形问询台。“您好,有什么可以帮到您?”每当有人走入大堂,问询台的工作人员都会微笑询问访客的来意。
事实上,在很多居住在香港的普通人眼中,廉署不仅仅是一个“办差抓人”的机构,并非“只要不是公职人员,或者不行贿,廉署就不会找上你”。
2007年9月,吴木銮进入香港城市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第一次“接触”到了廉署。“当时,我是看到廉署在学校里张贴的讲座通知,出于好奇,就去听了这个讲座。”现在的香港教育学院助理教授、廉*研究者吴木銮还记得,主讲人来自廉署社区关系处,其演讲内容,涉及学生们日常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而主要目的,就是告诉学生“哪怕一些小事情”,都会触犯《防止贿赂条例》――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的规定,教育院校的人员也属“公职人员”范畴,受该条例监督。
“比如一个学生,在食堂看到自己的授课老师掏饭卡不方便,就帮他付一下。”吴木銮说,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都会被列入“贿赂行为”,因为学生的成绩是由老师决定的,两者之间存在利益关系。
像吴木銮这样的“新来港人士”仅是廉署社区关系处的工作对象之一。除此之外,市民大众、公营机构、商界、教育界、青少年德育、地区团体等,“一个都不会放过”。
作为廉署三大部门之一,社区关系处的法定职责是,“广泛利用大众传媒及新媒体以提高廉署的透明度,并向社会各阶层宣扬反贪信息。教育公众认识贪污的祸害。争取公众支持肃贪倡廉的工作。”
“社区关系处就是负责‘让人不敢贪,不想贪’。”吴木銮说。
社区关系处最常见的“宣讲”手段之一,莫过于与娱乐圈合作拍摄影视剧。据媒体报道,导演和明星都乐意以“友情价”出演这类公益剧目。
上世纪70年代末,廉署社区关系处的高级别官员就曾为反贪电视剧《廉署》担当监制,而与TVB合作的系列电视剧《廉*行动》更是拍了9季,演员均为TVB当时最当红的小生和花旦。
不过,令现年33岁的公务员许知行(化名)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廉署参与制作的广告宣传片、海报。
“有一个广告片,讲贪污受贿的人手上染了墨,去洗手却越洗越黑,这个创意不错。”许知行对本刊说,这比那些直接播放宣教口号的“直白”广告形象生动多了。
每隔几个月,廉署都会在香港的各大电视台投放当季新的广告,老人、婴儿、父母、师生、历史、未来、选举、承包……不同年龄段的人、不同时间轨迹发生的事情,不同行业的行为规范,多年来的广告几乎涉及到社会各阶层的方方面面。
每一支广告的末尾,一定是“香港,胜在有你同ICAC”这句已经为人熟知的口号。
拿到博士学位后,吴木銮进入香港教育学院任教。据他介绍,他和同事们遇到涉及收受利益、道德两难等情况,都可以求助廉署,对方会根据具体情况做指引。
事实上,“私营机构和个别人士”只要向廉署提出申请,廉署防止贪污处都会派人前往协助,从而帮助对方堵住在采购、工程管理、物业管理、销售等贪腐高发领域可能出现的漏洞。
除此之外,根据《廉署条例》,审查各*府部门及公共机构的工作常规及程序,并建议修订容易导致贪污的工作方法及程序,也是防止贪污处的法定职责。
“其实在廉署成立之初,那些前辈们就想得很透彻:光靠抓是不够的,怎么把*府各个部门的工作程序的漏洞找到并堵住,使得想要贪污的人机会少、成本高,这才是最重要的。这就是防止贪污处的工作。”上世纪80年代曾在廉署执行处工作、离职后成为职业大律师的查锡我此前接受《东方早报》采访时说。
如今,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内地公司到香港上市,香港交易所的《证券上市规则》就列明,上市公司董事必须接受防贪培训,而为其提供培训的,也是廉署防止贪污处。
“这也体现了香港的法治精神,每当遇到事情,都是想办法堵住制度上的漏洞,而不是在抓到人交差后,就没事了。”吴木銮分析道。 实名举报:从不足33%到超过80%
预防之外,廉署的“贴心”之处自然也贯穿至一些案件的开端:举报。 廉署大堂禁止拍照,工作人员解释称,就是为了保护访客中可能存在的举报人。
“我们口号就是:廉署保密、秘密实施。因为民众担心举报之后会遭人报复。”查锡我2013年接受《东方早报》采访时说。
这种保护是多层次的。只有获授权者,例如负责调查该宗案件的调查员或其他指定的廉署人员在“有需要知情”下才可翻阅举报者资料;若是电话举报,举报者无须到廉署录口供,如果有需要,廉署会安排举报人到保密地点录口供。此外,如被调查人士最终认罪,或是法庭接纳举报人的书面证供,举报人便无需出庭。
根据廉署提供的数据,从1974年成立,一直到2015年6月,它共接到121850宗贪污举报。“这种相互之间信任的培养,最终使得实名举报从最初的三分之一不到,变为如今80%以上都是实名举报。”查锡我说。
在其官方站上,首页最鲜明的就是用红色大号字体标识而出的24小时举报热线(25 266 366)。除此之外,报案手段还有通过E-mail举报,以及举报人亲自到总部,或是设于港岛、新界和九龙的7个分区办事处进行举报。
不过,在执行处首席调查主任蔡双雄看来,E-mail举报一般不被鼓励,因为这种手段“容易被截获泄露”。
而在廉署官首页“联络我们”的左边栏中,也写道“基于保密理由,请勿在此栏举报贪污,或讨论任何有关调查工作事宜。如欲举报贪污,请致电我们的24小时举报贪污热线或按联络方法”。
接到举报后,报案中心会将每一条信息整理归纳成一份报告,在每天早上8点半之前,汇报给执行处高层,由高层决定是否采取下一步行动。
无论是否进行调查,廉署都会在48小时内对举报人作出回应。而如果是可追寻的线索,那么就进入了人们熟知的廉署“抓人”流程。 48小时倒计时
“您好,我是ICAC,您有权保持沉默,但您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现实中,会说出香港影视剧里这句经典台词的,大多是廉署执行处工作人员
接待民众举报,再对涉及贪腐的行为开展调查,这些工作都由廉署执行处负责――这也是《廉*公署条例》对执行处职责的界定。
“执行处也许是所谓日常反腐最重要的部门,人数(占廉署总人数)约八成。”吴木銮告诉本刊,其分为将近20个组,以英文字母命名,拥有不同职能,包括线人处理及卧底行动组、证人保护及枪械组等。
廉署总部大楼一共25层,仅执行处就占了其中11层――廉署1-9层和10层之上的电梯是分开的,而10层到20层,恰是执行处人员的办公空间。
著名的廉署“咖啡”在9层的餐厅就可以买到,一杯热咖啡9元港币,若要冻咖啡,还需多加2元。事实上,被接见人士的咖啡多数由廉署调查人员掏腰包“请客”,不过,除非对方要求,否则咖啡不会自动奉上。
坐下来正式“饮咖啡”的地点,在审讯室。约有六到七平方米的审讯室,整个空间被一张三角形状的桌子占据。审讯中,廉*公署的调查人员一般坐在三角形的两个斜边,而调查对象则会坐在长边。
也是从“饮咖啡”开始,执行处的调查人员正式进入了最为紧张的48小时。根据《廉*公署条例》,廉署拥有逮捕和拘留权,但必须在逮捕后48小时内,要么将嫌疑人转交律*司起诉,要么让他们缴保外出候查。
调查过程一样处于严格的保密阶段。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的规定,“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通知受疑人,从而让其知道正被调查,否则即属违法”。 遭遇冲击的廉署光环
曾经,廉署被认为是“全世界公认的反贪腐的好方法”,然而,这套方法开始遇到挑战。
香港*府房屋署屋宇装备总工程师陈裘大贪腐案、环球唱片有限公司总裁陈少宝收受利益案等大案,接连在法院以证据取得违反《基本法》为由败诉,大挫廉署办案人员士气。
而2005年4月,廉署办案的重要武器――窃听,被香港区域法院认定违反《基本法》保护港人通讯保密权利条款,几乎等于废除廉署一大武功,给廉署此后的调查增加了难度。
而在廉署的调查手法或遭遇限制,或在法庭上被披露,且新调查手段尚未被开发的同时,贪污手法却变得越来越隐秘。现任廉*专员白韫六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廉署在贪污手法的发现环节上“越来越有困难”。
此外,伴随着涉及上市公司的案件增加,加之这些公司的财务情况均比较复杂,这些都增加了调查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与此同时,廉署自身的公信力,也遭到极大挑战。
事实上,为了防止肃贪反腐的廉署也堕入腐败,针对廉署自身的监督体系在其成立伊始随之建立――由社会知名人士组成,非官方人士出任主席的4个独立咨询委员会,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
蔡双雄在接受《外滩画报》采访时表示,执行处调查人员无权终止一场调查。如果调查证据不足以移交律*司起诉,那么该案就要移交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每六周开一次会来监督我们的调查工作,得其批准,我们才能终止调查。所以每一单案件不会存在被故意拖延或者停止调查的情况,即使这个案件涉及高官或敏感人士。”
除了这4个独立机构,廉署内部也存在一个调查机构――设于执行处下的“L组”。这个小组在廉署成立之初就已经存在,它的办公地点设置在廉署旧址的停车场,因为门是红色,廉署内部常常将它简称为“红门”,只要说有人“进了‘红门’”,那就一定是L组开始内部调查此人是否涉嫌贪腐了。
如是体系下,2013年5月14日,前任廉*专员汤显明涉嫌贪污被廉署调查一事,才在香港引起轩然大波。不单是因为汤显明乃廉署成立以来遭到刑事调查的内部第一人,更主要的是,汤案最初由审计署发现问题,后经传媒报道,才引发公众关注,并非廉署内部发现问题。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对廉署产生了一些不好的看法,汤显明事件就是一个重大转折点……作为廉署最高级别的人,几乎没有人监控他!”许知行对本刊说。
“不要因为汤显明一个人,就否定整个廉署。难道(个别)警察有问题,我们就不要警察(体系)了吗?”查锡我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他在接受香港《壹周刊》视频采访时说,“谁犯法,就告谁。就是这么简单,对不对?”
或可佐证查锡我说法的是,尽管因汤显明对廉署产生了一些失望的情绪,最新的2014年廉署满意度调查中,依旧有80.6%的香港市民认为廉署反?污工作有效,且96.9%的受访者认为廉署值得支持,因为“廉署保持社会廉洁,以及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