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1号)有关要求,泰来县自然资源局于年10月14日至年10月22日(7个工作日)已将《黑龙江省泰来县和平镇宏丰村火烧屯西侧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社会各界未有异议及反馈意见,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特此公告
泰来县自然资源局
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