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
以
“三个创新”
推进
“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成果转化取得实效
“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市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找准结合点、融合点、着力点上下功夫,将专题研讨作为能力作风建设活动“破冰开路打头阵”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解放思想与成果转化的紧密衔接,坚定不移推进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实践创新。
抓源头聚合力
推进调解机制创新
市法院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纠纷总量”和“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相结合,以“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工作机制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桥头堡作用,汇聚多方力量,全力开展联合调解矛盾纠纷工作。建立诉前辅导分流机制,积极对接开通调解平台,精准指导辖区法院所有派出法庭,积极邀请街道党政领导、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乡贤、社区网格员等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工作者及群众代表懂法律政策,知民情民意的优势,对当事人同意诉前委派调解的,通过调解平台指派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提供“菜单式”调解服务,全面创建“无讼村屯”,努力打造“枫桥经验”鹤城版。工作开展以来,人民法庭通过“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工作机制,共化解矛盾纠纷案件件。
谋共识拓评价
推进庭审模式创新
市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和“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会同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齐齐哈尔监狱、泰来监狱、六三监狱召开减刑、假释联席会议,探索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新模式,并就减刑、假释工作形成一个共识、两点明确、三项规范,作出四处完善。延伸“阳光司法”理念,创造性地提出“多方联动”评价机制,除当事人评价外,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评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社矫机构等协作机关评价,并增加了对庭审工作的评价和对工作作风的评价,拓展评价主体和内容,畅通了减假暂案件多角度、全方位监督途径,将减假暂案件置于社会、人民监督之下,使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工作开展以来,市法院审结了齐齐哈尔监狱报请的第一批件减刑案件。
简流程集要素
推进司法实践创新
市法院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文书样式简化试点单位工作和“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相结合,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工作理念,对案件范围、庭前要素采集、庭审流程简化等工作进行全面调研,创新推出适应本地区审判工作实际的知识产权要素式审判模式,切实解决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难题。知识产权要素式审判不仅是加强知识产权案件高质量审判的必要方式,也是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重要举措,对要素式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的,由调解员指导当事人填写诉讼要素表并可将案件流转至齐齐哈尔市民营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进行调解,强力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自今年3月起,适用该审判方式,共审理商标权、著作权、纠纷案件73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28天。在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上,市法院就此项工作进行先进经验交流。
原标题:《鹤法跑在前?作风建设年丨市法院以“三个创新”推进“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成果转化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