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物产中大编号:-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盛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铸盛华橡胶有限公司、山东盛世泰来橡胶科技有限公司、青州市德瑞热力有限公司所属的与轮胎生产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等)、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及盛泰集团有限公司一部密炼车间、成品仓库消防施工项目和废气处理提升改造项目项下的已建及将要建设的全部资产。
●投资金额:,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考虑到国家政策、国际政治环境、经济形势、产业周期、市场竞争及供需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对项目的影响较为复杂,投资标的未来生产、销售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化工”)、物产中大化工全资子公司山东新航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航轮胎”)、新航轮胎全资子公司山东新驰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驰轮胎”)与盛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及其管理人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对盛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进行重整的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计划通过出售式重整方式,由物产中大化工指定项目运营公司取得投资标的的所有权。本次重整交易价款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含增值税)。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于年5月14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盛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尚需广饶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年7月15日,广饶县人民法院作出()鲁破申7号、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盛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铸盛华橡胶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年9月6日,广饶县人民法院作出()鲁破申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19号、20号、21号、22号、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盛世泰来橡胶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西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饶县忠益热工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青州德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饶县浩普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青州博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盛泰集团投资(东营)有限公司、广饶一泽商贸有限公司、广饶县泰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饶县鸿凯投资有限公司、青州市德瑞热力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广饶县人民法院分别于年7月19日、年9月6日作出()鲁破6-7号、12-22号《决定书》,指定东营天正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盛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
年1月10日,广饶县人民法院召开盛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听证会,年1月20日广饶县人民法院作出()鲁破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盛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后东营天正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继续担任管理人。
年4月30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鲁05破监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维持广饶法院作出的()鲁破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盛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
(一)盛泰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盛泰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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