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将出组合*策 抑制“两高”和产能过剩
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等资源产品价格关系,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按程序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
【《财经》综合报道】据经济参考报报道,针对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严峻形势,十个部委年内将出台“组合*策”,突出差别电价、能源消耗总量限制、问责制等对企业投资和生产的约束作用,抑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报道称,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判断,目前各地淘汰落后产能进度与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的要求存在差距,最后四个月的任务比较艰巨。
工信部有关人士表示,接下来将有一系列涉及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的重大*策陆续出台。
工信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高耗能和落后产能行业增幅达12 .8%,其中钢材、氧化铝、水泥、铁合金等产量分别增长13%、18.9%、19.2%和21.9%。国家发改委《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显示,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的地区约16个,其中内蒙古等8个地区形势十分严峻。
工信部此前向各省(区、市)下达了2011年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与去年相比,炼钢、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10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别增加218%、29%、92%、77%、149%、141%、198%、46%、301%和72%,增幅较大。
报道指,发改委、工信部等十部委完善部际协调机制,采取“组合*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度。
一是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等资源产品价格关系,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按程序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
二是继续推进价格机制改革,除了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还将制定机动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
三是国家能源局正牵头研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以形成能源消费总量倒逼机制,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下一步将加快研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地方*府的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对能源消费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实行预警调控。
四是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府绩效管理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