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说情人”当事双方握手称兄
开栏语: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秦汉时期,当时的乡啬夫
(官职名)的职责就是“职听讼”,即验问调解以息讼。唐代有由年高有威信的乡官里正调解民间纠纷的习俗。宋代后多由保长、族长充当调解人。辛亥革命后,出现了民间调解组织“息讼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调解为历届*府所重视。2010年5月28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审议通过,正式确立了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
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组织80多万个,人民调解员490多万人,形成了覆盖广大城乡的人民调解工作络。人民调解对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报特精选出若干调解案例,并总结出其调解艺术。以抛砖引玉,供读者借鉴。
案情:2012年4月7日晚8时左右,村民藏某骑摩托车下班回家,王某驾驶农用三轮车与藏某同向行驶,两人均由北往南行驶。谁知,半路上两车相撞,致藏某车损人伤,造成浑身软组织挫伤,左腿粉碎性骨折。王某将藏某送到医院后就走了。藏某治伤开支达万余元,向王某讨要说法。王某认为责任不在自己,拒绝赔偿。藏某一气之下,扣押了对方的三轮摩托。当事人分别通过委托人找到当地民调主任李怀印,咨询并要求调解此纠纷。老李先陪同委托人到医院,了解了藏某的伤情及花销。继而又通过调查,掌握了双方均是“三无”车辆,且无报警进行责任认定的实际,先做好双方说情人的思想工作,在说情人的工作做通的前提下,再反过来利用说情人帮助做当事人的和解工作。藏某和王某都认为,自己所委托的人替自己说情,值得信赖。他们反过来劝说自己,自有其理由,这面子得给。所以,5月6日,在老李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1、鉴于双方均有责任,故藏某所花费的治疗费,由王某补偿5500元。其余由藏某自己负担;2、王某付清款后,藏某将王某的车辆放行。一方拿款,一方放车,彼此称兄道弟,成了朋友。
调解艺术分析:此案采用的系“巧用说情人”法。人们在交往中对“自己人”所传递的信息,容易产生认同感。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意愿,往往会通过各种关系,托熟人找人民调解员说情。遇有这种情况,人民调解员一定要多做说情人的思想工作和法律宣传工作,在说情人的工作做通的前提下,再反过来利用说情人帮助做当事人的和解工作,从而利用双方对
“自己人”的认同效应,使案件得以和解执行。本案中,人民调解员正是利用了当事人的这一心理,“巧用说情人”法,使当事人去掉戒心,取得信任和理解:“自己所委托人替自己说情,值得信赖。他们反过来劝说自己,自有其理由,这面子得给”,认同效应立竿见影。
张志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