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大队长陈志刚组织参训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戴使用枪支规范》等规定。
教官江得洋从枪支的性能、注意事项和分解结合三个方面进行了细致讲解,在讲解的同时,进行分解结合示范,对容易出错的地方进行了重点说明。学员们认真观摩示范动作、用心体会,每名民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动作要领对64式手枪分解结合动作进行反复训练。江得洋教官逐一进行指导,现场解答疑惑。
培训重点强调了枪支使用安全规则:▼一是将所有枪支视为子弹已上膛待发状态;
▼二是除非得到命令射击或决定射击外,击发扳机的指头应贴靠于扳机护圈外面;
▼三是除非得到命令射击或决定射击外,否则不能将枪口指向任何一个不能射击的人或物件,更不能将枪口指向自己身体某一处;
▼四是除非得到命令射击或执法行动需要外,否则不能拔枪、拉枪机上膛、据枪;
▼五是如果没有确定目标,切勿开枪;
▼六是验枪、退弹和交收枪时,必须检查膛内确认已无子弹;七是使用枪时不能粗心大意,一定要熟悉使用枪械的规范程序操作,严防意外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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