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金融扶贫类
53.扶贫小额贷款的扶持对象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65周岁以下,信誉等级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54.扶贫小额贷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是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
55.扶贫小额贷款的贴息额度是多少?
答:以户为单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生的“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扶贫贷款,自起息之日起,县级财*予以全额据实贴息,贴息最高额度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财*贴息资金可补贴到户或直接补贴到县级金融机构。
56.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的来源是什么?
答:贫困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来源为省级砍块下达的财*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统筹整合用于扶贫的涉农资金;非贫困县贴息资金来源为省级砍块下达的财*专项扶贫资金。
57.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是什么?
答:各地财*和扶贫部门要根据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风险补偿金的额度、合作银行、放大倍数、分担比例由各地*府与金融机构研究确定。
58.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资金的来源是什么?
答:贫困县为省级砍块下达的财*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县统筹整合用于扶贫的涉农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非贫困县为省级砍块下达的财*专项扶贫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
59.扶贫再贷款的发放对象和投向用途是什么?
答:扶贫再贷款的发放对象为我省28个重点县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4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扶贫再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放贫困地区涉农贷款,并结合当地建档立卡的相关情况,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农村合作社,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60.扶贫再贷款的使用期限和利率是多少?
答:扶贫再贷款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年三个档次。借款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单笔扶贫再贷款展期次数累计不得超过4次,每次展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借款合同期限,实际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扶贫再贷款利率目前分别为3个月1.45%、6个月1.65%、1年1.75%,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
61.扶贫小额保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引导保险机构为贫困人口提供年保费不超过30元、保额不低于3万元的基础性扶贫小额人身保险,保费由县(市、区)*府统筹安排。
62.农业保险指的是什么?
答:目前我省主要针对大豆、玉米、水稻等种植作物,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等保险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责任的保险活动。由于农业保险险种的保险金额实行梯级标准,为保证补贴的公平性,防止市县、贫困户之间攀比现象发生,将统一以保费15元/亩为基础,计算保费补贴金额。贫困户保费个人承担部分,由省级财*全额补贴。
63.巨灾保险的实施范围和险种主要有哪些?
答:巨灾保险的实施范围是全省28个贫困县。险种主要有低温指数保险、干旱指数保险、降水过多指数保险以及洪水淹没范围指数保险等四种自然灾害险种。
64.巨灾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答:保险区域超过设定的干旱、低温、降水过多、流域性洪水(流域性洪水仅针对齐齐哈尔嫩江流域和佳木斯松花江流域地区的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克东县、富裕县、克山县、龙江县、依安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同江市、抚远市等13个市县)阈值后,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计算保险赔付金额,赔付到投保人(省财*厅)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