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工作于年3月15日开始,年4月30日截止。评奖办公室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了审核,初步认定共有篇(部)作品符合评奖条例规定的参评条件,其中,中篇小说篇、短篇小说篇(部)、报告文学篇(部)、诗歌部、散文杂文部、文学理论评论篇(部)、文学翻译32部。
现将参评作品目录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公示。其中若有不符合参评条件的作品,欢迎向评奖办公室反映。评奖办公室在核查后,将相关问题提交评奖委员会。
公示时间为年5月16日至5月30日。
第七届鲁奖参评作品公示(诗歌)诗歌首(组)
熊亮《梅》在其中。
感谢南昌市作协。感谢江西省作协,感谢中国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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