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乌兰察布市委批准,中共乌兰察布市纪委、乌兰察布市监察委员会对乌兰察布市财*局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正科级)厉平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厉平和违反*治纪律,参与迷信活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贪污罪、行贿罪和受贿罪。
厉平和身为*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犯罪,且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行*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乌兰察布市纪委、乌兰察布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中共乌兰察布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厉平和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厉平和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厉平和简历:
厉平和,男,汉族,年12月出生,内蒙古凉城县人,年8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大学文化。
年8月至年3月,任乌兰察布盟财*局科员;
年3月至年6月,任乌兰察布盟财*局综合科副科长;
年6月至年3月,任乌兰察布盟财*局国资局企业科科长;
年3月至年12月,任乌兰察布盟财*局税*科科长;
年12月至年3月,任乌兰察布市财*局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年3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审查(调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