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模范
根据《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室齐齐哈尔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第三十三届劳动模范、先进单位、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委十三届六十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拟表彰名单向社会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年4月19日至4月25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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