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明月按:
继年3月公布重庆市处理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结果、4月公布山东省处理结果和6月30日公布河南省处理结果后,7月12日,财*部
一、违法举债问题及整改情况
年8月,经*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由湖北省*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局违法向湖北劲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1亿元,年利率10.2%。年,该笔借款使用地方*府置换债券资金进行了偿还。
年6月20日,*石市*府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国家有关*府置换债券管理规定,立即收回*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置换债券资金1.1亿元,由市*府用于置换符合条件的存量*府债务。目前,*石市财*局已收回该笔置换债券资金,正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安排使用。
二、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情况
湖北省*府反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石市*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一)时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孔某,动议并召集开发区主任办公会决策违法举债事项,并签批同意财*部门违法举债,负有直接责任。目前孔某已因其严重违纪行为被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开发区财*局局长*某、开发区财*局副局长王某,虽提出过异议但仍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决策,负有相应的直接责任,给予行*警告处分。
(三)时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鲁某,对相关财经法规*策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四)责成*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石市*府书面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下一步,湖北省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充分吸取*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违法举债问题的深刻教训,督促各市(州)、县(市、区)人民*府和省直各部门、融资平台公司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财*部有关文件规定,坚决防止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依法规范*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府投资基金以及*府购买服务行为,守住依法理财、依法行*的底线,不断提高*府债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防范区域性财*金融风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府债务风险防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府工作报告专门作出部署。个别地区在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后继续违法违规举债,严重损害国家总体安全和风险防范效果。湖北省*府依法处理个别地区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有力地防范了*府债务风险。下一步,对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其他地区和金融机构,待相关省级*府和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后,财*部将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来源:财*部预算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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