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知情人士称,郝万吉担任执行局长后,与不法分子或企业相勾结,让其到法院立案打官司,运作审判人员判其胜诉,之后或亲自出手、或指挥手下执行干警强行执行,对方若有不从则以暴力抗法对待,通过法律武器达到个人之目的。
据报道,太原市一老板因为借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债权人起诉到临猗法院,在没有接到传票、没有见到开庭公告的情况下,就被临猗法院缺席判决败诉。然后,债权人以其拒不执行判决为由,提起刑事自诉,该老板则因此成了网上追逃的逃犯。其后,郝万吉便把其弄到临猗县看守所,迫使借债人按照月息五分、相当于年息60%偿还债务。此为郝万吉霸道中典型的一霸。据报道,年因为几件债务纠纷,临猗法院陆续查封了一个外地老板年开发的商品房小区、怡锦苑项目的多套房子,法院禁止这些已经预售的房产过户、买卖。在郝万吉对当事人称帮其找个人接盘没被答应后,年12月,怡锦苑向临猗县人社局交纳的82万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也被临猗法院强行划走。尽管临猗县人社局曾两次致函临猗法院,反对强行划扣怡锦苑的工资保障金,但由于郝万吉插手,几经争执,工资保证金还是被划走。如果是说上述还不足以证明郝万吉称霸,那其同学、临猗某民办学校校长的遭遇则还可以佐证。据说,年5月底,临猗法院突然在她的学校里张贴了强制执行通知书,白底黑字的手写版,并没盖法院的红章。而除了没有加盖法院印章的强制执行通知外,更让作为郝万吉同学的民办学校校长难以明白的是,“作为被告,没收到传票、没参加庭审、没收到判决,原告又否认自己是原告,但是法院却要强制执行我”?其实,当时不明白这一切的民办校长,她的遭遇正是时任法院执行局局长的同学郝万吉所为。不光这一次强制执行通知没加盖法院公章,就连民办学校校长后来在国土局招拍挂拿到自己想要拿到的土地后,郝万吉还是用一纸没有加盖法院公章的通知,迫使国土局对“法院执行拍卖的土地不能办证”。在这一通知上面,也没有法院的公章而只有郝万吉的签字。由此可见,法院不是临猗的法院,而是郝万吉的“法院”,没有法院公章,只有郝万吉三个字也必须得照办。更能说明郝万吉霸道的是,在临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召集开发商和住建局、信访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开的怡锦苑被查封引发的业主和讨薪民工的群体性事件协调会上,郝万吉代表法院出席。有人说法院不依法办事,“还没说几句,郝万吉拍着桌子说不开了,摔门就走了”。而更让人瞠目结舌则是,新华网报道,郝万吉的飞扬跋扈在临猗法院很出名。年郝升任副院长后,运城*法系统的领导到临猗法院视察,法院制作的欢迎牌上郝万吉排在另3名副院长之后,“他当场就把欢迎牌扔掉了。”
在临猗县脚踏*商两道、黑白通吃的郝万吉,“换了老婆、娶了新妻”,45岁时又生了儿子,春风得意,志得意满。关于其新妻和岳父利用其权势作威作福的传闻,和他的小弟法警刘涛等人嚣张跋扈、肆意妄为的举报一样,在网上广为流传。
公开报道显示,在郝万吉担任临猗县法院执行局长后不久,年8月24日,4名执行干警来到临猗县一农民家中,不顾农民告知已还清贷款的事实,试图强行开走拖拉机,并将上前阻拦的农妇推倒在泥水潭中致其昏迷,农妇苏醒后即喝农药自杀身亡,执行干警却未受到任何处分。仕道君注意到,在山西运城,还曾出现过一个名扬全国的“三盲院长”——姚晓红。山西绛县(为山西省运城市下辖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姚晓红只有小学文化,连判决书都批不了,写“准支(准予支出)”两个字,练了半天,仍然写成了“淮支”;身为执法者不懂法也不执法,指示干警把无辜百姓吊在法院梧桐树和体育器械上拷打;生活上流氓成性,大肆侵吞公款供自己挥霍。就是这样的人却当上副院长,姚被群众骂为“三盲院长”(即法盲、文盲、流氓)。然而,尽管姚晓红被誉为“三盲院长”,他却总是能化险为夷、安然无恙。以致于全院干警开会,他居然拍着桌子大声说:“我听说你们之中有人告我,告吧,谁要能告到《焦点访谈》,我给他个庭长干干!”、“告吧,无非就是让我多认识几个人,多几个保护我的人!”以致于受害群众发出了“天不灭曹,法不灭姚?”的质问。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货色,却在年“成长”为绛县法院副院长。就在他凶残地欺压百姓之际,山西省某报竟然把姚评为当年“十大新闻人物”。之后,姚又当选为“优秀人民法官”,有关部门还发出了“向姚晓红学习”的口号……年底,若不是姚的恶行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的一份反映姚晓红素质低下、违法乱纪的《内参》上做出批示,要求山西省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三盲院长”没准还依然没事。一个法院副院长竟然是“三盲”人员,姚晓红让法律蒙羞。此事成为当年最轰动的全国性新闻之一,直至今日,依然被法律界人士提起。从到,20年过去了,“三盲院长”姚晓红虽然已经成为过去,可在运城和山西法院系统又出了个“黑社会大哥院长”郝万吉!从法院判决来看,郝万吉从年起便踏上了涉黑之路,却在临猗县法院步步高升,担任权力极大的执行局局长多年,年起又荣升法院副院长。他为何一边在进行违法犯罪行为,一边在屡屡升迁,这么长时间一直安然无恙?郝万吉的11项罪名中,有一项是“行贿罪”,还有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他到底是向何人行贿?他受贿滥用职权涉及的案件,究竟是否得到了再审重审?人民法院不仅需要司法的权威性,更需要司法的公信力。“黑社会大哥院长”郝万吉虽然被判刑了,但背后的追问不该结束。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