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村民李某某于年在泰来县大兴镇阿拉新村南侧3公里与石雨村交界处破坏亩林地改为水田。二是齐齐哈尔市某市民在大兴镇石雨村大泡子养鱼池附近,破坏亩草地开垦水田地。举报人要求恢复原状。”年6月4日,泰来县组织了国土、林业、畜牧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年,甘南县查哈阳乡灯塔村村民王某某破坏诺敏河套60多亩自然林,占用诺敏河支流月牙泡养鱼。举报人要求恢复自然生态。”年6月2日,经现场查看,月牙泡上下游贯通,没有控堵养鱼痕迹,现场仍为原生态自然风貌。确认为群众举报情况不属实。
“年2月,富裕县富海镇五星村某村民与乌裕尔河生态保护区签订合同在当地承包草原。年10月,该村村民马某某破坏该草原中的90多公顷,将其开荒成耕地。举报人曾向市长热线,省林业厅反映过多次,相关部门相互推诿,至今没有结果。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生态,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经调查,群众举报案件基本属实。此案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待公安部门对此案侦破后,对涉案人员依法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齐齐哈尔市扎龙镇扎龙乡村内铁锋水厂周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取水井附近,有周边居民随意倾倒及堆放生活垃圾、污水、化肥垃圾,导致此处水源被污染,已持续10余年。举报人曾于年向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映过,但上述问题依然存在,要求彻底解决此处水源地保护问题。”经调查,此举报情况在年5月以前是属实的。按照中央、省委省*府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市*府对铁路水厂及水源地进行改扩建,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待年年底完成后,铁锋水厂水源地关闭,将彻底解决该问题。
“建设集团龙建一公司自年春天开始修建齐甘公路大桥,进驻齐齐哈尔曙光畜牧场所在处施工。该公司施工时将建筑废水和建筑垃圾直接倒入嫩江,严重污染水体环境,非法占用毁坏亩草原用于做储料场和办公场所,撤离后至今未消除堆存的建筑垃圾。举报人要求消除建筑垃圾,恢复草原生态,对该畜牧场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补偿。”经调查,群众反映“黑龙江省龙建一公司施工时将建筑废水和建筑垃圾直接倒入嫩江,严重污染水体环境,非法占用毁坏亩草原用于做储料场和办公场所。”不属实,“撤离后至今未消除堆存的建筑垃圾”属实。经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府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措施:1.责成黑龙江省龙建一公司于年6月14日前完成建筑垃圾清理;2.责成梅区环保局依法处理黑龙江省龙建一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3.补偿问题由曙光畜牧场与黑龙江省龙建一公司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
“年11月至年1月期间,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福禄镇旭东村长发大队支部书记侯某某破坏该村北侧米左右处的耕地,挖土方变卖。”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该地块为原农田水利工程的排水沟,取土符合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破坏耕地,擅自取土问题。
“拜泉县西门北1公里处一造纸厂,每天下午烟囱冒白烟,生产废水经厂区北侧排污口排入大沟,散发恶臭,气味熏人,怀疑对水体造成污染,该状况已持续3年。”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年6月3日,拜泉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拜泉县西兴再生纸厂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时该企业锅炉除尘设施正常运行,生产时工业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环使用,并没有向厂区外排放。“龙江县大庆路北疆水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和粉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关于反映该公司生产过程产生噪声污染问题,由于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噪声监测暂时无法进行,龙江县计划待企业恢复生产后立即对该公司排放的噪声进行监测,届时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龙江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其他环境问题的日常监管力度,防止出现新的环境污染问题。
“龙沙区龙沙小学西侧合意小区内路面有脏水,垃圾堆积,举报人要求清理。”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由于北大楼位于动迁地段,物业费停止收取,处于弃管状态,造成小区出现垃圾堆积,污水井堵塞造成地面有污水。龙沙区*府责成湖滨街道继续对北大楼小区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加强综合执法队员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北大楼小区环境干净、整洁,全力保障百姓出行和生活。“龙沙区合意路“安家”、“鱼掌门”等6家烧烤店,营业期间油烟污染和排风噪声严重扰民。举报人称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时曾反映此问题,但问题整改不彻底。”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年6月3日,龙沙区*府责成区环保、食药监、五龙街道等部门到现场,对群众反映的油烟、噪声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检查。4家营业中的饭店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风机运行噪声不超标。
记者:宋喜雪
编辑:戴玉*玥关景森
审核: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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