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件,34人,同比增加72.73%,增加.54%。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3件19人,同比分别增加44.44%、增加90.00%。批准和决定逮捕率55.88%,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15人,不捕率为44.12%。
二、审查起诉工作情况
受理审查起诉43件64人,同比分别增加13.16%、增加45.45%。共起诉各类犯罪36件42人,同比分别增加89.47%、增加.00%。审结时决定不起诉2件2人,审结时决定不起诉率4.55%。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9件25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
立案监督。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4人。
执检监督。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非监外执行)4件;已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非监外执行)4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件。
四、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2件。
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件。
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支持起诉1件,采纳支持起诉意见1件。
五、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受理行*公益诉讼线索3件,立案3件,诉前程序1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接待来访1件1人。
来源:第四检察部
欢
迎
关
注
泰来县
人民检察院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