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律师表示,二审法官之所以改判,是认为“蓄意”有疑问,所以二审法官认为被告人不构成蓄意杀人罪,但构成杀人罪,由于当事人幸存,属于杀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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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泰国坠崖案被告无期改判10年女方律师:家属难以接受法院审理有疏漏。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ID:wevideo)
新京报记者刘瑞明编辑左燕燕校对柳宝庆
5月26日,新京报记者从中国孕妇泰国坠崖案当事人处获悉,近日该案在泰国进行了二审,法官认为被告人不构成蓄意杀人罪,将其从终身监禁改判为监禁十年。当事人王女士表示,她会继续向泰国当地最高法院进行上诉。
新京报此前报道,年6月,王女士在泰国游玩时坠崖,坠落过程中被大树拦住。王女士苏醒后指控,她是被丈夫俞某冬推下悬崖的。年6月17日,俞某冬被警方逮捕。
▲坠崖孕妇王女士(左图)、嫌疑人俞某冬(右图)。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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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不认可改判结果,将提起上诉
5月26日,中国孕妇泰国坠崖案当事人王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法院近日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并于4月29日向他们进行口头宣判,5月25日,二审判决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二审判决结果显示,法院将被告人俞某冬的蓄意杀人未遂罪名更改为无预谋杀人,其刑期由一审的终身监禁被改为监禁十年。
王女士称,该案一审时,俞某冬的律师曾选择无罪辩护,俞某冬也在庭审中否认杀人,并且没有进行认错和忏悔,因此不存在减免刑罚的可能。“二审判决书中也没有提到改判的具体理由,我不明白为什么改判,我对这个改判结果是不认可的。”
本案代理机构泰国大拓律师事务所的史大佗律师也提到,该案二审审理较为草率,“法院没有对俞某冬不构成蓄意杀人罪的部分进行详细论证,也没有提供判决理由,对于本案发生时的细节也没有做论述和考量,比如被害人坠崖时还怀有身孕。”
王女士表示,坠崖事件发生后,自己的身心健康都受到了伤害,长期的诉讼对她而言也是一种心理折磨,“本以为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我也能开始新的生活,没想到现在又要开始申诉。”
王女士说,她会向泰国高级法院提起上诉,“一定要取得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
▲年6月9日,孕妇王女士与丈夫在泰国游玩时坠崖,所幸坠落过程中被大树拦住。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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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认定被告人没有提前谋划并实施谋杀
26日下午,王女士向新京报记者提供了本案的二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原告诉讼称,年6月9日,俞某冬在泰国乌汶府国家公园34米高的悬崖上用手将其推落。但受害人得到了及时的医疗救治,因此俞某冬构成杀人未遂。
案件一审期间,王女士要求俞某冬赔偿医疗费和其他费用泰铢,以及因身体伤害导致无法生育造成的损害赔偿金泰铢。
最终一审法院根据泰国刑法,判决俞某冬有罪,判决其终身监禁,并支付受害人泰铢(约万余元人民币)。
被告提出了上诉。上诉法院要确定的问题是,俞某冬是否犯有预谋杀人罪。
俞某冬辩称,原告提供的证据仍有疑点。上诉法院认为,原告的证据和证人是可信的。俞某冬的行为对于丈夫来说是不正常的,当丈夫看到妻子受伤时,应该冲下去检查情况。因此,法院认为俞某冬是把原告从悬崖上推下去的人。
考虑到悬崖的高度为34米,法院认定俞某冬有杀人的故意。但是,由于被害人并没有死亡,俞某冬犯了未遂罪。
对于一审认定的预谋杀人罪,法院认定俞某冬是一时冲动,没有提前谋划实施谋杀。故裁定俞某冬监禁10年。除此之外,一审判决的赔偿依然有效。
▲年6月9日,孕妇王女士与丈夫在泰国游玩时坠崖,所幸坠落过程中被大树拦住。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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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
中国孕妇泰国坠崖,其丈夫因涉案被捕
新京报此前报道,年6月9日,江苏孕妇王女士在泰国乌汶帕登国家公园游玩时坠崖,坠落过程中被大树拦住。王女士苏醒后向警方表示,她是被丈夫俞某冬推下悬崖的。
年6月17日,医院探望妻子时被警方逮捕。泰国警方随后接受媒体采访称,已掌握相关证据,根据泰国法律,嫌疑人最高会被判处终身监禁。
年2月20日,该案在泰国乌汶府法院开庭。
庭审中,俞某冬声称自己无罪。该案连续开庭7天,3月24日,乌汶府法院一审判决俞某冬蓄意谋杀罪名成立,判处其终身监禁,附带万泰铢民事赔偿。
宣判后,俞某冬当庭表示将上诉。近日,该案在泰国进行了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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