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防洪防汛各项部署,及早谋划、周密安排,发挥检察职能,安排好防汛各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防洪防汛工作。
院*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
8月2日上午,泰来县院召开*组(扩大)会,对全院防洪防汛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成立以*组书记、代检察长杨慧明为组长的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全院防洪防汛工作,成立防洪防汛办案组,维护汛期社会安全稳定,集中力量办好涉汛涉灾刑事、民事、行*信访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成立行动组,对接防汛责任区和包扶村,主动协同参与防洪防汛各项工作;成立保障和联络组,加强与县委、县*府的联系,负责物资储备和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8月2日下午,院*组书记、代检察长杨慧明,院*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学江,深入塔子城镇平安村实地查看防汛责任段,了解汛期雨水基本情况、防汛人员配备以及防汛物资准备情况,熟悉责任段起止点位置,了解防汛洪水位标准与数据。
深入防汛责任段,实地查看汛情
杨慧明在实地查看过程中强调,要严格按照防洪防汛工作部署要求,落实责任,随时待命,执行好防汛责任制,做好恶劣天气下防汛、安全生产和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到汛情及时互通共享;要加强巡查检查,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塔子城镇平安村防汛责任段
防洪防汛责任重于泰山,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这场防洪防汛的战役中,泰来县人民检察院冲锋在前,敢打硬仗,以“检察速度”为人民群众筑牢防汛“安全堤”,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展现检察作为。
文字:苗栋栋王瀚
编辑、审核:*治部
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