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相关部署和要求,讷河市及泰来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分别如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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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目的,为全面提升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月”总体工作部署和“大培训”工作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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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及泰来县两地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大培训讲座,均由齐齐哈尔市四序安全生产资格培训基地专职讲师、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专家、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马景慧老师专题授课,以学习贯彻《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黑*规〔〕21号)为主题,突出两个责任,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同时,就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等,结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与参训人员进行了广泛深入交流。
期间,马景慧老师还结合多个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对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进行了讲解,使参加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法律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有了更明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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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本次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有近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泰来县本次“大培训”活动有近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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