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与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这首《自由与爱情》被很多人奉为圭臬,文学和诗歌总喜欢把浪漫放在最高的位置,因为作家和诗人本身就是这种人。
作家和诗人是少数,绝大多数人并没有他们面对生命时的勇气,绝大多数人的生活也不可能像他们笔下所写的那样浪漫。
生命大于自由大于爱情,这才是绝大多数人的真实生活,如果内心的理想和现实形成巨大的反差,那么悲剧也就发生了。希望这对情侣的经历能够点醒一部分人。
大家经常能够听到类似的新闻:情侣吵架,一方用自己的生命去惩罚另一方,最终导致分手,甚至导致更坏的事情发生。
这对情侣就用这样的方式上演了一出生死离别。女子和男友吵架,一气之下跳了河,男友见状立马跳河救人,奈何男子不会游泳,将女友救上来之后,自己再也没有上岸。
男子的勇气是值得敬佩的,他的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他在看到女友跳河之后,根本就没有想过自己会不会游泳,心中唯一的所想就是挽救女友的生命,因为他知道,他如果不跟着跳下去,这段感情就彻底结束了。
一刹那的决定,葬送了他的生命。
女友上岸后终于清醒了过来,站在岸边看着茫茫的河面,她只能拼命喊叫,让人下河去救他,然而没有人肯用自己的生命冒险,她本人也没有勇气跳下去。
所有人的心里都清楚,随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男子生存的概率呈指数级下降;所有人也清楚,如果自己跳下去,很可能遭遇同样的结果。
没有人有义务为拯救他人的性命而失去自己的性命,不高尚不等同于卑鄙,围观只是做了一个情理之中的选择。
然而女子并不具备围观者的权益,她的生命是男友用性命换来的,她的每一次呼吸,都是一次对自己罪责的忏悔。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最终,还是有一位好心人跳了下去,但是他并没有找到男子,因为水太深无法长时间在河内寻找,于是匆匆上了岸。
男子凶多吉少,女子心急如焚,她除了哭什么都做不了,除了哭什么都不肯做。网友能够说什么呢?面对如此荒诞的悲剧现场,网友们的心早已麻木了。
两个角度:一,女子是罪魁祸首,她千不该万不该用跳河的方式去威胁男友,把自己的生命当作儿戏也就罢了,把旁人的生命当作儿戏,这是属于变相谋杀。
二,男子的行为看上去英勇,实际上是莽夫之举。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男儿当志在四方,他明知道自己不会游泳,就应该想其他办法救人,而不是鲁莽下河。女朋友并不是他救上来的,而是路人救上来的,而他自己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甚至可以说,这是最好的结果,如果旁边没人,那么他和女友极有可能双双殒命。
让我们来想一想,女子为什么要*气跳河,男子为什么要鲁莽救人?
归根结底这并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双方陷入了短暂的失智阶段,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是畸形的恋爱价值观所致。
人们始终被灌输这样一种思想:男人生来必须宠女人,女人生来就要被捧在手心,受不得半点委屈,人们不再允许情侣之间平等相处、夫妻之间正常过日子,就像没有彩礼就是态度不好,就像父母将女儿养这么大不容易。
女性被物化了,男性被工具化了,家庭关系正在分崩离析,感情正在建构在交换之上,人们无法再容忍“贫穷夫妻百事哀”的纯粹,男人想解决传承问题,女人想解决归宿问题,结婚已经变成了一门生意。
无论如何,男子的举动是不明智的。这个故事让人联想起罗马诗人奥维德《变形记》中的情节。
提拉莫与提斯贝是巴比伦城中一对青年,二人相爱,但家族不允许这段感情,他们平时只能通过墙上的缝隙互通情愫。
终于,他们决定私奔,约定在一棵桑树下见面。提斯贝率先到达指定地点,在等待提拉莫的时候看到一头嘴边沾满猎物血的雄狮,便偷偷躲了起来。提拉莫赶到现场后没有看到提斯贝,只看到提斯贝不慎掉落在地上并且已被雄狮撕碎的面纱,以为情人已被猛兽杀死,绝望自尽。
提斯贝看到情人已死,便追随而去。
这是一段充满浪漫色彩的西方式爱情悲剧,即开头所写的“诗人与作家”的世界。回归到这个具体的例子当中。
女友用极端的方式去惩罚男友,是因为男友平日里过度娇惯所致,而男友没有办法不娇惯女友,因为全天下的女人仿佛都在呼喊一种声音:我要当小公主,一定要找一个心疼自己的男人。
所以女友用一切手段去控制男友,去达成自己的目的,去赢得同类的掌声;而男友必须满足对方的愿望,他一旦坚持主见,就会被同类淘汰,他虽不是海王,却无时无刻不被海王迫害。
他若不跳河救人,哪怕他不会游泳,也必将迎来另一个同样恐怖的结局:被无数人用道德的工具制裁,甚至被排除出“男人”的行列,他连自己的女朋友都保护不好、见死不救,他不配做男人。
这是一个双向的死结,互相内卷,最终不会有一个受益者。
没有人能够解开这个死结,由人组成的社会并不存在,它是一股风气,看不见摸不着,却实实在在由人控制着。
好在我们还有时间,我们有几千年的历史,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物极必反、否极泰来。任何难题在历史的长河中都不是难题,我们不必去在意它,它会自行消散。
只不过当时间推移到一百年后,当所有植根于当下的社会痛点纷纷不存在的时候,人世间是不是就太没有意思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