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和悖论是亲兄弟,性格有所不同。查阅逻辑性专著可以知道,诡辩sophistry活泼,赖皮,强词夺理。为错误寻找借口,拿不是当理说。其出现范围比较广,生活中讲歪理的都属于此类,文学中的插科打诨常常借用此法。
诡辩在逻各斯在学术界占上风以后,一出现便被识破,属于被人瞧不起的“下三滥”。诡辩是笑的源泉。
悖论paradox文静,持重,讳莫如深。它的名字都有不同的解释。有的说英文paradox“来自拉丁文paradoxum,拉丁文又来自希腊文paradoxos,该词由para(对方、异常)和doxos(思维)构成。
悖论就是按照正确的逻辑思维,却得出矛盾的结果。而诡辨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的狡辩。
与诡辩相比,悖论虽然表面看上去违背真理,但在逻辑上却是无懈可击的。而诡辩通常是通过偷换概念、混淆事实、颠倒黑白等方式来完成辩论的。所以,诡辩是有漏洞的,而悖论是没有漏洞的。这是悖论与诡辩最大的区别。
01
传说古代有一个阴险虚伪、残暴凶狠的国王,有一次,他抓到了一个反对者,决定将他处死。但又怕激起民愤,于是假惺惺地说:“让上帝来决定这个可怜人的命运吧!我允许他在临刑前说一句话,如果他讲真话,那么他将受刀斩;如果他讲假话,那么他将被绞死;只有他讲的话使我缄默不言,那才是上帝的旨意让我赦免他。"
这位狡诈的国王心想:你讲的话,要么是真话,要么是假话,二者都逃不了死亡的命运。
况且,判断真话、假话的权力在我,因此,该绞该斩还不是凭我的一句话。
然而,聪明的囚犯想到了国王话中的逻辑悖论,巧妙地说了一句话而使自己生还了。
你猜猜看,囚犯说了一句什么话?囚犯说了一句:"我将被绞死!”
对这句话国王该如何判断呢?
如果国王断言这句话是“真话”,那么按规定,囚犯应当刀斩,果真刀斩,与犯人说的“将被绞死”相悖,因此,不能算是“真话”,如果国王断定此话是假话,按照说假话的规定,犯人将被绞死。而犯人恰恰说自己将被绞死,这岂不表明四犯说的是真话吗?可见,国王不能断为假话。
由于国王无法自圆其说,只好缄默不言,让囚犯生还。
无独有偶,著名小说《唐·吉诃德》里描写了一个残酷的国王,在他所能统治的国家里有一条法律:每个旅游者都要回答一个问题:“您来这里干什么?”如果回答对了,一切事情都好办;如果回答错了,立刻被绞死。
某天,有个旅游者来到这个国家,回答上述问题时他答道:“我是来被绞死的。”如果旅游者回答是对的,按照法律,他就不应该被绞死;如果旅游者回答是错的,按照法律应被绞死,而他的“我是来被绞死的。”这句话显然又是回答对了,也不应该被绞死。最后,国王无可奈何,只得对旅游者放行。
01
在对话双方的对打中,诡辩会在逻辑的打击下败下阵来,悖论却是无敌的混世魔王,可以打败南拳北脚,各路侠客。
在已知的经典悖论里,关于希腊法律教师普罗塔哥拉的这一个或许是最早的悖论之一。普罗塔哥拉收了一个有才气的穷弟子,答应免费教授,条件是他完成学业又打赢头场官司之后要付给普罗塔哥拉一笔钱。弟子答应照办。有趣的是,等弟子完成了学业之后偏不去跟人打什么官司,游手好闲了很久。为了得到那笔钱,普罗塔哥拉就告了弟子一状,要求弟子马上付给他学费。双方在法庭上提出各自的论点。
弟子:如果我打赢了这场官司,那么根据判决,我不必付学费。如果我打输了这场官司,那么我还没有“打赢了头场官司”,而我打赢头场官司之前不必向普罗塔哥拉付学费。可见,不论这场官司我是赢是输,我都不必付学费。
普罗塔哥拉:如果他打输了这场官司,那么根据判决,他必须马上向我付学费。如果他打赢了这场官司,那么他就“打赢了头场官司”,因此他也必须向我付学费。不论哪种情况,他都必须付学费。
他俩谁说得对?
这个谜题的关键是把法律的判决和师徒之间的承诺视为具有同等效力,所以变成了一个让人左右为难的问题,很多人都会没把握该怎么回答。
比较好的回答是:“法院可以判弟子胜诉,也就是他不需要马上付学费,因为他还没有打赢头场官司嘛。等这汤官司一了结,弟子就欠普罗塔哥拉的债了,所以普罗塔哥拉马上再告弟子一状。这次法院就该判普罗塔哥拉胜诉了,因为弟子如今已经打赢过官司了。”
古今中外有不少著名的悖论,它们震撼了逻辑和数学的基础,激发了人们求知和精密的思考,吸引了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和爱好者的注意力。
解决悖论难题需要创造性的思考,悖论的解决又往往可以给人带来全新的观念。
有学生问他的希腊老师:“什么是诡辩?”老师反问道:“有甲、乙两人,甲很干净,乙很脏。如果请他们洗澡,他们中间谁会洗?”
这里有四种可能,一是甲洗,因为他有爱干净的习惯;二是乙洗,因为他需要;三是两人都洗,一个是因为习惯,另一个是因为需要;四是两人都没洗,因为脏人没有洗澡的习惯,干净人不需要洗。
这四种可能彼此相悖,无论学生做出怎样的回答,老师都可以予以反驳,因为他不需要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这就是诡辩。
诡辩在现实中是令人厌恶的,但是在逻辑学的探讨中有相当的位置。孔多塞说:"希腊人滥用日常语言的各种弊端,玩弄字词的意义,以便在可悲的模棱两可之中困扰人类的精神。可是,这种诡辩却也赋予了人类的精神以一种精致性,同时它又耗尽了他们的力重来反对虚幻的难题。
玩弄诡辨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
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的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02
“悖论”也可叫作“逆论”或“反论”,这个词的意义比较丰富,它包括一切与人的直觉和日常经验相矛盾的数学结论,那些结论会使我们惊异无比。
悖论有三种主要形式。
(1)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是对的,但实际上却错了(似是而非的理论)。
(2)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是错了,但实际上却是对的(佯谬)。
(3)一系列推理看起来好像无懈可击,可是却导致逻辑上自相矛盾。
悖论有点像魔术中的变戏法,它使人们在看完之后,几乎没有一个不惊讶得马上就想知道:“这套戏法是怎么搞成的?”当把技巧告诉他时,他就会不知不觉地被引进深奥而有趣的数学世界之中了。
请看一个很有趣的悖论。
著名的理发师悖论是伯特兰德·罗素提出的,一个理发店的招牌上写着告示:城里所有不自己刮脸的男人都由我给他们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
那么,谁给这位理发师刮脸呢?
如果他自己刮脸,那他就属于自己刮脸的那类人,但是,他的招牌说明他不给这类人刮脸,因此他不能自己来刮,如果另外一个人来给他刮脸,那他就是不由自己刮脸的人。但是,他的招牌说明他要给所有这类人刮脸,看来,没有任何人能给这位理发师刮脸了!伯特兰德·罗素提出这个悖论,为的是把他发现的关于集合的一个著名悖论用故事通俗地表述出来,某些集合看起来是它自己的元素,例如,所有不是苹果的东西的集合,它本身就不是苹果,所以它必然是此集合自身的元素,现在来考虑一个由一切不是它本身的元素的集合组成的集合,这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元素吗?无论你作何回答,你都自相矛盾。
罗素的理发师悖论有许多翻版。例如:
(1)想想一个占星家,他给一切不占卜自己的占星家以忠告,他也只给这些占星家以忠告,谁给这位占星家忠告?
(2)想想一个机器人,它修理一切不修理自身的机器人。谁修理这个机器人?(3)想想一个目录,它将一切不列入本身的目录编目。这个目录编入哪个目录?
这些都是罗素问题的实例。
在罗素的理发师悖论的所有这些翻版中,都是在集合s中确定一个关系R,它是从其中一个元素到集合s中不以R自关联的所有元素的关系,所以现代集合论禁止一个集合是此集合本身的元素。
数学史上的三次数学危机,是由三次数学悖论的出现所引起的。年美国杰罗姆·马立兹认为几十年来,“悖论至今没有得到圆满的答案”。哥德尔甚至指出“悖论不解决,会使形式逻辑破产”。其实悖论的出现,并非使人类思维的错误或无能,而是某种必然的反映,使科学理性进步的阶梯。
普里斯特说:“悖论式命题充满着使人惊奇的内容。”在科学的发展过程中各个领域都出现了一些在思维上,推理上不清楚的问题。
03
中国人向来是沉默的大多数。即便能言善辩,也要装作木讷的样子,所谓藏巧守拙,意为成熟庄重,最好是讷于言而敏于行。
孔子曾经曰过:“巧言令色,鲜矣仁。”一个滔滔不绝表情夸张的人,给人的感觉要么轻浮、要么讨厌。一些官僚深得其法,主席台上作报告一定要四平八稳,读稿如念经
从《周易》开始就有“丕极泰来”之说,说是坏事到了极点就会变成好事,说是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丕极泰来”是正题,反题就是“乐极生悲”,反题一般都会验证,可是什么事情坏到极点会变成好事呢?塞翁失马,可能会找到,人死了会活吗?
《老子》中出现的大量的悖论判断都被认为是大智慧,视老子为高深莫测的哲学家。就没有人想过,如果“知者不言,言者弗知”,老子这个“言者”也该不知,听不知者言,又如何知之?老子教导:“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前三句后人阐释成:“以无为为居,以不言为教,亦括淡为味。”
《周易》阴阳的思想《老子》表述为“万物负阴而抱阳”,这种两分法的对立,就构成了汉语“修辞性悖论”模式的基础。
庄子常与诡辩大师惠施辩论,其实他自己也是个诡辩家。小到话语,“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大到“一部《庄子》就是一大悖论、一大吊诡,《齐物论》的主题就是寻求摆脱悖论的途径。”“庄子的真意是一个两解而又无解的悖论。”
可以说,归谬是诡辩的儿子,却是战胜诡辩的法宝,是诡辩的终结者。这时,悖论是批判,是反驳的利剑,是讽刺,是嘲笑,笑是医治错误的良药。
参考文献:董小英,诡辩的魅力──悖论崇拜情结